北高雄社區大學自辦優良班代遴選暨表揚辦法

2022年12月1日111學年度第二十次行政會議通過
  1. 北高雄社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激勵本校班代發揮熱情服務之精神、表揚優良事蹟、並引發示範學習作用、建立社區大學熱情服務發展之典範,擴大影響效益,以樹立優良校風,訂定「北高雄社區大學自辦優良班代遴選暨表揚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  2. 評選程序:
    1. 公告(每年9月),10月底完成收件。
    2. 由學員提名該班班級代表一名,提交一份優良班代遴選學員推薦信。
    3. 學員及教師投票。
    4. 公告投票結果(12月中旬)
    5. 頒獎(秋季成果展當天或公開場合)
  3. 遴選資格: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並具特殊條件之一
    1. 基本條件
      1. 於本校擔任該班班代兩學期以上、服務優良且投票時仍任職者。
    2. 特殊條件: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。
      1. 協助帶領該班學員參與公共事務具有優良表現者。
      2. 熱情協助發展社大業務者。
      3. 具備帶領學員參與校務運作之合作能力,友善待人、熱心服務者。
  4. 投票標準:學員及教師每人各2票(不可重複投給同一班代,否則視為廢票),於表單上投給所認可之班代。
  5. 獎勵與表揚方式:
    1. 評選名額:每學年度評選一次,評選名額以3名為原則。
    2. 獎勵辦法:獲選為本校優良班代者,由本校頒發獎狀及新台幣貳仟元,以資鼓勵。
    3. 表揚辦法:於每學年秋季班成果展或公開場合進行頒發表揚。
    4. 權利義務:經本辦法獲選為優良班代者,須配合本校班代聯誼會或班代會議進行一次服務心得分享。
  6. 其他:
    1.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自公告日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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